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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检院圆满完成2020年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7 15:02
浏览次数:1610
信息来源:轻包所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国监任字第1431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委托书》的要求,由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作为牵头单位,联合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共同承担了2020年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任务。抽查企业所在地区涉及山东、安徽、山西、四川、陕西、重庆共6个省、直辖市。甘肃省质检院承担25批次抽样工作及25批次样品检验工作。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此次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时间紧任务重,但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轻包所全所人员以大局为重,不顾个人安危,两组抽样人员分别赴安徽、四川、重庆、陕西等地克服一切困难开展抽样工作,抽样人员以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按工作进度要求时间,抽取样品,寄送到检验单位,保证了此次国家监督抽查抽样工作高效率高质量的完成。于此同时,实验室人员及时准确的对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抽取寄来的食品接触用玻璃器皿样品进行检验,从检验、审核到报告签发各环节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无误。
  经过全所人员的努力,从抽样、检验、报送检验结果、经国抽工作评审,获得了各方面的一致肯定,圆满地完成了本次监督抽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