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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为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近日,为保障疫情防疫用品的正常生产供应,我院积极参与兰州市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的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
1月28日18点,接到省局审核中心评审安排后,我院颜庭林副院长顾不上节日加班的劳累,与兰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办公室宋晓云同志、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云海同志前往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申请的危险化学品有机产品中的有机酸、酐(过氧乙酸溶液)的生产状况进行现场评审。为保证此次疫情能够使用合格的防疫产品,评审员对该公司的生产管理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评审,直至深夜12点多,并于次日迅速上传相关评审材料。省质检院主要负责人提前结束休假并第一时间对抽取的样品安排相关人员加班进行检验,于1月30日中午之前出具了检验报告。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取得了过氧乙酸溶液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保障了此次疫情用消毒产品的供应,受到企业及用户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