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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
4月11日至1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率执法检查组在甘肃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
4月12日,执法检查组到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查。检查组听取了中心主任刘建忠关于省质检中心及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塑料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的情况汇报,并检查了实验室。
检查组对省质检中心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指出要利用中心检验检测技术优势,继续发挥好产品质量法在提升产品质量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彭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李元平、监督司副司长孙会川,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马平、副局长周莹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