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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质检院承担2017年第7批涉及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燃煤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一直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在冬季已经成为亟需持续发力、着力解决的重点和难点。为认真履行质监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切实加大对涉及环境保护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确保环境质量不发生大的波动,使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按照《2017年第7批涉及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计划》相关要求,省质检院化工室主要承担本次任务的抽样及检验工作。
本次省质检院质量抽样、检验工作的重点为商品煤、车用汽油、车用柴油3种,抽查的企业重点为省内生产(经销)企业。
目前抽检工作正在按文件要求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