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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消费者积极参与产品召回社会共治

发布时间:2026-01-20 13:34
浏览次数:1258
信息来源:《产品安全与召回》

尽管国内对电商平台的监管在不断加强,仍有部分电商平台的入驻商家所售出产品与其描述不符,如应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未标注适用标准、产品缺乏重要安全警示等,可能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产品未标注生产者名称和生产地址,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若该产品存在缺陷则无法以生产者名义实施召回。针对以上情况仅有少部分消费者会联系电商平台寻求解决,但多数消费者对产品标识合规性不够了解,不能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仅依靠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电商平台主动控制、入驻商家自觉遵循也不能完全遏制产品风险,还需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管环节,实现“生产—销售—使用”产品质量全链条管控,做到发现隐患及时反馈,快速实现召回。

目前,消费者对召回政策认知不足、获取召回信息渠道单一、投诉举报途径有限。如何提升消费者在消费品召回社会共治中的参与度是关键。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构建分类细化的宣传体系,打破知识壁垒。线上线下公益宣传。利用短视频平台普及产品风险识别技巧和召回概念。联合社区/村委开展“产品安全义诊”,通过实物比对演示缺陷产品的安全隐患。电商平台安全指引。鼓励电商平台增设“安全标识自查指南”窗口,以图文动画形式解析生产厂家名称、地址、执行标准、安全警示等标识要素。产品类别定向普及。如母婴产品、儿童用品,可联合妇幼保健机构在特定场景开展安全宣传;家用电器、日用品等,可在各大商超播放产品召回科普视频。二是打造多元渠道的信息交互,及时掌握召回信息。强制信息推送与显著告知。要求电商平台入驻的商家在商品页面显著位置标注产品召回信息。对于正在开展召回的产品,电商平台通过站内公布消息、发送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购买者相关召回信息。利用多元渠道广泛传播。充分利用社交媒体、社区公告栏等进行召回信息的二次传播和解读,提高信息覆盖面和渗透率。建立消费品召回数据库,消费者通过输入关键词,检索相关产品是否在召回范围。三是设立奖励机制,提升消费者参与感。鼓励消费者通过缺陷线索报告平台、12315平台等分享产品缺陷线索,对经核实有效的内容,给予一定奖励,形成“监督—奖励—传播”的正向循环,让传统监管模式转化为消费者参与的常态化治理。当消费者从“被动受害”转变为“主动监督”,消费品召回才能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生态,让缺陷产品在消费端无所遁形。

(作者单位: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本文将在《产品安全与召回》杂志刊发,转载请注明来源。